宾孟见雄鸡自断其尾

【原文】

景王既杀下门子[1]。宾孟适郊[2],见雄鸡自断其尾,问之,侍者曰:“惮其牺也[3]。”遽归告王[4],曰:“吾见雄鸡自断其尾,而人曰‘惮其牺也’,吾以为信畜矣。人牺实难,己牺何害?抑其恶为人用也乎,则可也。人异于是。牺者,实用人也。”王弗应。田于巩[5],使公卿皆从,将杀单子[6],未克而崩。

【注释】

[1]下门子:周景王之子子猛的师傅。景王之嫡子早亡,遂立庶出长子子猛为太子,此时想改立另一个庶子子朝为太子,故先杀了子猛的师傅。

[2]宾孟:子朝的师傅,亦称宾起。

[3]惮(dàn):惧怕。牺:祭祀时所杀的牲畜,亦称牺牲。用作牺牲的牲畜必须毛羽完具。

[4]遽(jù):急忙。

[5]巩:在今河南巩县西南。

[6]单子:指单穆公。

【翻译】

周景王处死下门子后。宾孟来到城郊,看见公鸡啄断自己的尾羽,便询问这是怎么回事,仆役说:“那是害怕自己被尊为牺牲。”于是宾孟急忙回去告诉景王,说:“臣看见公鸡啄断自己的尾羽,人们说是‘那是害怕自己被尊为牺牲’,臣认为那是牲畜的本性罢了。把外人像牺牲那样尊宠确实有祸患,但把自己人像牺牲那样尊宠能有什么祸害呢?牲畜忧闷而残害自己大概是讨厌为人所用才那么做的,那倒也罢了。但人在这一点上与牲畜是有所不同的。所谓像牺牲那样去尊宠,就是要起用自己人啊。”景王没有应声。他到巩地去田猎时,让大臣们都跟他一起去,打算杀了单穆公,但还没动手自己就先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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