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栾武子、中行献子围公于匠丽氏[1],乃召韩献子[2],献子辞曰:“弑君以求威,非吾所能为也。威行为不仁,事废为不智,享一利亦得一恶,非所务也。昔者吾蓄于赵氏,赵孟姬之谗[3],吾能违兵。人有言曰:‘杀老牛莫之敢尸。’而况君乎?二三子不能事君,安用厥也!”中行偃欲伐之,栾书曰:“不可。其身果而辞顺。顺无不行,果无不彻。犯顺不祥,伐果不克。夫以果戾顺行,民不犯也,吾虽欲攻之,其能乎!”乃止。
【注释】[1]栾武子:即栾书。中行献子:即中行偃。匠丽氏:晋厉公的嬖臣。
[2]韩献子:即韩厥。
[3]孟姬:赵盾儿子赵朔的妻子,晋景公的姐姐。孟姬之谗:指鲁成公八年,孟姬向晋景公进谗言,杀害赵同、赵括一事。
【翻译】栾武子、中行献子把晋厉公包围在匠丽氏家,然后召见韩献子,韩献子拒绝说:“杀害国君来立威,这不是我所能做到的。对国君施威是不仁,办事不成是不明智,虽然得到一种好处,却也得到一个恶名,这不是我愿意做的。从前我蓄养在赵氏家里,在孟姬进谗言陷害赵氏族人时,我能做到违抗命令而不出兵。民间有句俗话说:‘即使杀一头老牛,尚且没有人愿意做主。’更何况要杀的是国君呢?你们几位既然不能继续事奉国君,何必要用我韩厥呢!”中行偃准备诛伐韩献子,栾书说:“不行。韩厥办事果断,说话有道理。道理办事就没有行不通的,办事果断就没有达不到目的的。违犯了道理行事不吉祥,讨伐果断的人不会成功。他果断而又顺理行事,百姓不会违犯他,我们虽然有心想进攻他,能办得到吗!”于是就取消了讨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