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语

《国语》记录了西周(公元前11世纪~公元前771年)、春秋(公元前770年~公元前476年)时周、鲁、齐、晋、郑、楚、吴、越八国人物、事迹、言论,是一部国别史杂记,也叫《春秋》外传,与《左传》并列为解说《春秋》的著作。
长鱼矫胁栾中行

【原文】

长鱼矫既杀三郤[1],乃胁栾、中行而言于公曰[2]:“不杀此二子者,忧必及君。”公曰:“一旦而尸三卿,不可益也。”对曰:“臣闻之,乱在内为宄[3],在外为奸,御宄以德,御奸以刑。今治政而内乱,不可谓德。除鲠而避强[4],不可谓刑。德刑不立,奸宄并至,臣脆弱,不能忍俟也。”乃奔狄。三月,厉公弑。

【注释】

[1]长鱼矫:晋国大夫,厉公的近臣。

[2]栾:栾书。中行:中行偃,也称中行献子,晋国大夫。

[3]宄(guǐ):奸邪、作乱。

[4]鲠(gěng):阻塞。此指祸乱。

【翻译】

长鱼矫杀了三郤以后,又劫持了栾书、中行偃,对晋厉公说:“假如不杀掉这两个人,忧患必然会降临到国君身上。”厉公说:“一天之内已经使三位卿陈尸示众,不能再多杀了。”长鱼矫回答说:“我听说,祸乱发生在内称为作乱,发生在外叫窃夺,制止内乱要用德教,抵御外国窃夺要用刑罚。如今治理国政却不能制止内乱,不能称作有德。想除掉阻碍国家的祸害却避让强暴之徒,不能称之为威刑。德教和刑罚都没有建立,内乱外患就会一起发生,微臣生命脆弱,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。”于是就逃奔到临近的狄国。过了三个月,晋厉公果真被杀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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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[1]汪济民.国语译注[M].南昌:百花洲文艺出版社,1992.[2]董立章.国语译注辨析[M].广州:暨南大学出版社,1993.[3]邬国义,胡果文.国语译注[M]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4.[4]黄永堂.国语全译[M].贵阳:贵州人民出版社,1995.[5]赵望秦,张艳云.白话国语[M].西安:三秦出版社,1998.[6]陈桐生.国语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13.[7]张华清.国语[M].济南:山东画报出版社,2014.[8]王超.国语[M].北京:北京联合出版公司,201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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