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莒太子仆弑纪公[1],以其宝来奔。宣公使仆人以书命季文子曰[2]:“夫莒太子不惮以吾故杀其君,而以其宝来,其爱我甚矣。为我予之邑。今日必授,无逆命矣。”里革遇之而更其书曰[3]:“夫莒太子杀其君而窃其宝来,不识穷固又求自迩,为我流之于夷。今日必通,无逆命矣。”
明日,有司复命,公诘之,仆人以里革对。公执之,曰:“违君命者,女亦闻之乎?”对曰:“臣以死奋笔,奚啻闻之也[4]!臣闻之曰:‘毁则者为贼,掩贼者为藏,窃宝者为宄[5],用宄之财者为奸。’使君为藏奸者,不可不去也。臣违君命者,亦不可不杀也。”公曰:“寡人实贪,非子之罪。”乃舍之。
【注释】[1]太子仆:莒(jǔ)国纪公之子。纪公先立仆为太子,后又欲立次子季而废掉仆,所以太子仆把纪公杀了。弑:杀死。
[2]宣公:鲁文公之子,名倭。季文子:鲁国正卿季孙行父。
[3]里革:名克,鲁国太史。
[4]啻(chì):不止,不只,岂止。
[5]宄(guǐ):作乱或盗窃的人。
【翻译】莒国的太子仆杀了纪公,带着宝物来投奔鲁国。鲁宣公派仆人拿着公文去命令季文子说:“莒太子为了我无所顾忌地杀了他的国君,并带着他的宝物来投奔,他对我太好了。替我封给他采邑。今天必须执行,不得违抗命令。”太史里革遇见仆人,把公文的内容更改为:“莒太子杀了他的国君,并偷窃了国君的宝物来投奔,他认识不到自己的穷凶顽固还想来接近我们,替我把他放逐到东夷去。今天必须执行,不得违抗命令。”
次日,执行命令的有司前来汇报执行情况,宣公责问他们,仆人便把遇到里革的事告诉了宣公。宣公把里革抓来质问说:“违抗国君的命令该当何罪,你没有听说过吗?”里革回答说:“我拼死奋笔改写公文,这岂止是听说过呢!我还听说:‘破坏法纪的人被称为乱贼,而掩匿乱贼的人是窝主,窃取财宝的人是盗贼,使用盗贼财宝的人是奸邪。’使国君成为窝主、奸邪之人者,是不能不除掉的。我违抗了国君的命令,也是不能不处死的。”宣公说:“我确实太贪心了,不是你的罪过。”于是赦免了里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