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[1],以露睹父为客[2]。羞鳖焉[3],小。睹父怒,相延食鳖,辞曰:“将使鳖长而后食之。”遂出。文伯之母闻之,怒曰:“吾闻之先子曰[4]:
“‘祭养尸[5],飨养上宾[6]。’鳖于何有?而使夫人怒也!”遂逐之。五日,鲁大夫辞而复之。
【注释】[1]南宫敬叔:鲁大夫,名说。南宫是复姓。
[2]露睹父:鲁国大夫。客:周礼规定,众人饮酒时,尊一人为上客,即上宾。
[3]羞:进献。
[4]先子:古时媳妇对已经故世的公公的称谓,也可叫先舅。
[5]尸:举行祭祀之礼时,应尊代死者受祭的人。
[6]飨(xiǎng):用酒食招待客人,泛指请人享用。
【翻译】公父文伯在宴请南宫敬叔的酒席上,尊露睹父为上宾。在进献熟鳖这道菜时,看到这只鳖明显太小了些,露睹父很生气。相请吃鳖的时候,他退席告辞说:“等鳖长大以后我再来吃它吧。”于是就转身出去了。文伯的母亲听说这件事以后,非常气愤地对儿子说:“我听已经故世的公公说过:‘祭祀时要让代替死者受祭的人吃得好,宴请宾客时要让上宾吃得好。’你进献鳖这道莱时用的什么礼节?竟然使得上宾如此生气呢!”于是就把公父文伯逐出家门。过了五天后,等到鲁国的大夫们前来说情,才同意公父文伯回家。